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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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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樓
復康巴士服務
服務範圍
以新竹縣、市境內為服務範圍,但起迄點須有一端位於新竹市境內。
服務費用
新竹市政府為照顧身心障礙朋友「行」的便利,均不予收費。
服務時間
(一)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晚上9時,最後一班開車時間為晚上8時30分。
(二)星期六、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最後一班開車時間為下午4時30分。
(三)其他國定假日休息。
申請資格
1. 設籍且實際居住於新竹市,並領有本市身心障礙手冊/證明為肢障重度以上、多重障礙(含肢障中度以上)、視障重度以上及可乘坐輪椅之植物人為7天前預約及臨時訂車之服務對象。另領有本市身心障礙手冊/證明為肢障中度及器官(限洗腎)重度以上者為4天前預約及臨時訂車之服務對象。

2. 非設籍新竹市且領有肢障重度、極重度;多重障礙(含肢障);視障重度、極重度之身心障礙手冊者,為3天前預約及臨時訂車之服務對象。

3. 因意外事故或疾病導致行動不便者,也可申請:需申請者,請提供地區級醫院診斷證明需復健者,比照B級乘客,可於4日前預約訂車。
訂車方式
1. 預約訂車:用車前七日起至前一日09:00~16:00〈每週一至週五〉。
 臨時訂車:乘車當日08:00至15:00止。

2. 非本市市民無論用途,開放乘車前三日開始預約,到乘車前一日截止受理。

3. 新增一次可訂6趟次服務:
為避免民眾每日訂車之困難,一通電話可預約1趟增為6趟,讓身障朋友一通電話就能預約一周行程、出門更便利。如A級民眾2/6(星期一)打電話預定下週2/13(星期一)車子,放寬加訂2/14-2/19的車子。
注意事項
如身心障礙者本人無法自行往返或需協助始能到達預約乘車地點時,應有一人陪同方能訂車。如身心障礙者因無人陪同造成於往返乘車地點當中發生跌倒意外,經駕駛人員通報新竹市復康巴士服務中心查證屬實並予以通知家屬或相關人員仍不願配合者,取消訂車資格至改善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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