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公告】場地借用使用須知提醒 | 2023-05-17 |
公告事項
福利服務大樓公告
新竹市身心障礙福利服務大樓,場地借用服務使用須知提醒,
根據「新竹市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場地使用管理自治條例」第十條:場地使用完畢,應立即回復原狀,並清理乾淨。
※場地維護注意事項※
1.借用場地可依借用單位隨活動需求變動桌椅等物品之擺放位置,但於活動結束後請復位原場地之擺設。
2.連續日期借用該場地之單位亦請勿將教具、紅布條等
物放置於借用場地內,並於每一場次活動結束後,場地回復原樣,以維護下一時段使用單位之權益。
3.借用單位勿將物品放置於場地內抽屜及櫃子中,違者恕不負保管責任。
4.活動所產生之垃圾、廚餘請於活動結束後帶離,以維護環境整潔。
提醒借用單位,請勿將垃圾留在教室,每一次使用完畢請將場地回復原狀,
每間教室皆有提供掃具,提供清理其餘小型垃圾,垃圾桶於電梯右方斜坡道外,
請協助提醒每位工作人員及老師學員,謝謝各單位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