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資訊】113年度新竹市政府辦理愛心福利社計畫 | 2024-06-05 |
公告事項
《 愛心福利社計畫 》
為因應突然變故或遭逢失業的弱勢族群家庭,未能獲得立即性福利補助或津貼時,即可能面臨基本生存之危機。本市推動並成立愛心福利社實體店面,即時實現需求者基本生存的滿足及溫飽需求功能,不僅滿足民眾基本生活需求,未來將持續用在照顧弱勢家庭與民眾,讓物資發揮最大的效益。
(一)申請程序:
設籍或居住本市民眾,因遭逢變故以致生活陷困,有民生物資需求者,並經區公所、社福團體、機構、醫療院所、學校等公私立部門之社工員或相關專業人員評估,填寫愛心福利社申請表並需檢附三個月內之急難事由相關文件,經評估符合者,由本府統 一發放,若未檢附文件則不受理。
(二)審查作業:
經社工評估並審核通過者,依據家庭人口數、經濟狀況、使用之社會福利情形及遭遇急難事由之影響程度,提供以下項目:
1.愛心福利包(7 日份)
2.三或六個月福利卡點數(1000點、1500點及 2000點)
3.嬰幼兒實物(奶粉、尿布)
4.成人用品(奶粉、尿布)
5.特殊需求實物,需另案採購(一案以 5,000 元為限)
(三)定期評估:
對領取民眾或家戶提供社工服務,並於請領期間由社工定期關懷及評估需求是否持續或調整。
(四)相關規定:
1.事件發生三個月內申請,同一急難事由六個月內不得重複申請, 請領期間屆滿仍有物資需求,經社工評估得續案申請並 1 次為限,未定期評估不予續案,結案後仍有需求者,得轉介民間單位 資源。
2.愛心福利卡使用方式為當月點數不得兌領超過所核定之點數且未兌完畢不得累計至下個月,兌領後考量衛生問題不得退/換貨。
3.兌領時請攜帶身分證以確認身分。
4.若愛心福利卡遺失,請通報發卡單位以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