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訊息】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 視障者急難救助金辦法 | 2017-06-14 |
公告事項
訊息快遞
一、 辦理單位:
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
二、 申請資格:
1. 持有身心障礙手冊(須有視覺障礙或合併視覺障礙之多重障礙者),並經政府合為低收入戶者。
2. 非營利組織社工相關專業人員轉介推薦者及本會捐款會員推薦者。
3. 未曾申請本案者為優先。
三、 申請資料:
1.低收入戶證明。
2.身心障礙手冊(須有視覺障礙或合併視覺障礙之多重障礙者),如無法及時取得,可於事後補證影印與本會。
3.全戶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4.事實證明文件一份
四、 申請時間:
全年度皆可受理。
五、 申請窗口:
承辦人:丁明俐 小姐 (02)2361-6663轉8405 傳真(02)2375-3976
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19
六、 其他:
每一件救助金額為每名新台幣伍仟元,特殊個案不在此限,請至http://www.tfb.org.tw下載本辦法暨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