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獎學金】社團法人新竹市至愛服務協會「105年清寒家庭之就學障友獎助學金」之申請 | 2016-11-18 |
公告事項
訊息快遞
一、宗 旨:
身心障礙者在起跑線上,他們的智商及身體能力原本就較一般人薄弱,為免他們因為家境的清苦,而影響甚至喪失了公平就學或訓練的機會,特設立「清寒家庭之就學障友獎學金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二、申請需知:
- 凡設籍新竹縣、市內清寒家庭之就學身心障礙學生,經就讀或訓練之公私立學校、或身心障礙福利社團或機構申請。
- 申請人須經縣市鄉鎮公所登記為低收入戶者,或經該村里長出據確實清寒證明者。
- 申請人除填具申請單外,尚須繳在學或在福利機構證明書,並附殘障手冊(如屬學習障礙者須附政府核可證明書或公文)影印本或影印本申請。
- 申請獎學金之標準,由本委員會派志工查訪,經審核通過即擇日發放;因名額有限,以申請案件家庭較貧困者為優先。
- 每一學校、機構及團體之障友50人以下者至多提報2人,50人以上者至多提報3人,100人以上者至多提報4人,每戶僅限申請1人。
- 獎學金申請經審查通過後發放,經通知逾一個月未領者視同放棄論。
- 獎學金發放金額為國小學生3,000元、國中學生4,000元、高中以上學生5,000元。
- 本辦法於每年受理申請1次。
- 本辦法不限於已接受其他獎學金者。
三、收件處:新竹市東大路1段62號2樓「至愛服務協會」收,電話:03-5237973、5212737。